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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,市委第五巡查组于2016年3 月7日至3月25日对砀山县李庄镇开展巡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查对象
砀山县李庄镇党委、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下属站、所主要负责人,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。
二、巡查内容
巡查组对巡查对象执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其他党内法规,遵守党的纪律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,着力发现以下问题:
(一)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阳奉阴违、拉帮结派等问题。
(二)违反廉洁纪律,存在以权谋私、贪污贿赂、腐化堕落等问题,存在执法、监管、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滥用职权,利用征地、拆迁、建房、办证等机会谋取私利等问题。
(三)违反组织纪律,存在违规用人、拉票贿选、买官卖官,以及独断专行、软弱涣散、严重不团结等问题,存在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问题。
(四)违反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存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和“红包”风、吃喝风、赌博风、走读风等问题,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市“三十条”规定和侵占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。
(五)市委要求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查期间,设立意见箱、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。
(一)意见箱设置地点:李庄镇政府大门西侧、李庄镇政府大院内纪检监察工作室门口、李庄镇步行街(欧尚购物广场北侧楼下)
(二)举报电话:17705571052
(三)电子邮箱:szswxcz5@163.com
(四)信访地点:李庄镇政府大院内纪检监察工作室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查内容反映问题、提供线索。
四、受理信访范围
受理反映镇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站、所主要负责人,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。
其它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。
五、受理信访时间
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25日。 来电来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。
特此公告
中共宿州市委第五巡查组
2016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