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明播报
您的位置:首页 >>文明播报2017-01-05
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,也是结构性改革、实施“调转促”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,砀山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民生工程,切实履行“以民为本、为民解困、为民服务”的宗旨,多措并举,扎实推进,狠抓落实,圆满交上人民满意“答卷”。
严格制度,明确责任主体。健全了评审评议制度和县、镇、村三级公示制度,严格落实“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,实行责任倒查、层层问责。
加大救助力度和范围,适时提高救助标准。严格按照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,及时落实救助政策,适时提高救助标准,七项民生工程均建立了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,配套资金增长率不低于10%。其中,农村低保标准从2016年4月起由每人每年2200元,调整到每人每年3000元,城市低保标准由人均430元,调整到月人均480元;五保供养按照星级评定标准,一星级敬老院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,二星级敬老院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,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。
严格审核审批程序,确保“阳光”操作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界定申报范围,在每个村设立公示栏,公开公示办理流程和救助人员基本信息,公开评议结果,并及时在县财政局网站公示保障人员名单,设立三级举报电话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做到“应保尽保、保障无死角”,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。
及时开展“回头看”,建立健全核对机制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,强化廉政纪律和内控制度的学习,坚决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加强保障对象身份核查认定工作,及时详细摸清每个保障对象的生活现状、住房情况、身体状况、学习情况等情况变化,做到动态管理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,坚持专帐核算,确保专款专用、按时发放,严禁挤占挪用。
完善档案管理。完善纸质档案,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和经济核对系统,实现一人一档,一镇一盒,规范管理。
2016年度,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45.1万元;农村低保金6903.753万元,城市低保金1282.603万元;发放患病困难救助金1479.36万元,资助参合参保金545.45万元,“一站式”救助发放资金666.79万元;五保供养资金1630.86万元;城市低入老人高龄津贴259.925万元,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9.38万元;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528.05万元;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资金260.2万元,切实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。